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1728036号“桃太郎”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01:39:26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9251号
申请人:一甸园饮料(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728036号“桃太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448993号“桃太郎 MOMOTARC”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不使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被撤销,当前有效注册的商品为“啤酒”。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449069号“桃太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被撤销,当前有效注册的商品为“腌制蔬菜”。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的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当前有效注册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其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卢榆
柴玲
刘阳
2023年02月14日
信息标签:[db: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