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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0446187号“黎氏阁 LEE’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10:21:47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257654号重审第0000004823号
申请人:山西理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灵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0000257654号《黎氏阁 LEE’S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6月8日作出(2023)京73行初479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要求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鉴于唯一引证商标已在全部商品类别上被撤销,故其不再成为诉争商标在其指定使用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故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应当予以核准。
经复审查明,至本次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735084号“LEES”商标(即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并已发布相应撤销公告。
根据法院判决及查明事实,我局认为:引证商标现已失效,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马君丽
杨夏
徐晓茹
2023年08月10日
信息标签:黎氏阁 L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