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232923号“金种澄丰 HLJ XND SEED INDUSTRY CO.,LT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10:53:19INDUSTRY CO.,LTD.及图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5732号
申请人:黑龙江鑫农达种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诺睿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232923号“金种澄丰HLJ XND SEED INDUSTRY CO.,LT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经过使用已经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341076号商标、第15461761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存在明显差别,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思
孙昕
侯林
2023年08月09日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