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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7484171号“PRIORI SKIN DECODE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20:36:56关于第67484171号“PRIORI SKIN DECODE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9483号
申请人:斯根塞帕科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484171号“PRIORI SKIN DECODE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备表示服务来源的作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审理,我局认为,在第35、44类服务上,申请商标“PRIORI SKIN DECODED”可译为“先验皮肤解码”,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进行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的作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35、44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徐永垒
王燕
牛敏
2023年08月17日
信息标签:PRIORI SKIN DECODED 商标 斯根塞帕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