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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6424499号“爱必治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02:16:37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0235号
申请人:青岛爱必治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青岛致嘉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424499号“爱必治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6523153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被我局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国际注册第659003号“AUTOGRIL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被我局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6日的第1830期《商标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予以驳回,引证商标二已被予以撤销,故二者均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第56001375号“AIDISHENG”商标、第15988676号图形商标、第23713522号图形商标、第6359340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至六)区别较为明显,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苑雪梅
常兆莉
2023年08月18日
信息标签:爱必治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