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0916329号“NO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07:48:33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7313号
申请人:李永镖 委托代理人:北京丰标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916329号“NO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714766号“NOE”商标、第6714767号“NOE”商标、第11899781号“NOE”商标、第12053491号“NOE”商标、第36669527号“ANDE”商标、第12426204号“NDE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相区分。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三、四已被我局撤销,该决定已经生效,已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引证商标六核定使用的“龙头”等部分商品已被我局撤销,该决定已经生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六指定使用的“灯”等部分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五相比较,在字母构成、呼叫、整体印象等方面较为近似,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五金器具;金属阀门(非机器零件);金属排水阱”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五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在上述商品上共存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五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 钢管;金属喷嘴;中央供暖装置用金属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用金属配件;管道用金属加固材料;通风和空调设备用金属管;金属压力水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五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在上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五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 钢管;金属喷嘴;中央供暖装置用金属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用金属配件;管道用金属加固材料;通风和空调设备用金属管;金属压力水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石甜甜
苑雪梅
常兆莉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NOE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6085663号“SHE'S YEAS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