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727030号“senma kid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18:18:47关于第67727030号“senma kids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1313号
申请人:广州朝马鞋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温州中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727030号“senma kid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884377号“声玛施 SENMA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在“鞋(脚上的穿着物)”部分商品上已被公告撤销。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鞋”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郑婷
张 静
孙建新
2023年08月28日
信息标签:senma kids及图 商标 广州朝马鞋业有限公司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