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561401号“NUTRIFII OMEG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23:51:30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7016号
申请人:爱睿希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魔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561401号“NUTRIFII OMEG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614933号“OMEGA及图”商标(第5类)(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注册,撤销公告于2023年4月13日刊登在第1835期《商标公告》。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631797号“OMEGA”商标(第30类)(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编号200300947《关于国际注册第631797号“OMEGA”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中被决定撤销,撤销公告于2005年7月28日刊登在第985期。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谢娜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NUTRIFII OME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