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4343702号“SGL”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00:41:44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1334号
申请人:内蒙古斯戈乐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华纵联合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343702号“SG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790842号“圣卡仑 SCL ST.GALL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1.珍珠(珠宝);2.珠宝首饰;3.手镯(首饰);4.贵重金属艺术品;5.玉雕艺术品;6.项链(首饰);7.银制工艺品;8.角、骨、牙、介首饰及艺术品”商品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454701号“SG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其余商品不类似,故两商标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二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邢妍
肖琦
赵秀辉
2023年09月01日
信息标签:S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