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218565号“农金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01:31:5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8553号
申请人:涡阳县兴炉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国凯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218565号“农金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6054077号图形商标、第14397523号“建银国际 CCB INTERNATIONAL及图”商标、第10176075号“建银国际 CCB INTERNATIONAL及图”商标、第48491184号图形商标、第5414301号图形商标、第16253590号“农金社区E银行”商标、第34504553号“农金航标”商标、第8782975号“蒲城金农果蔬有限责任公司 金农夫 农 PUCHENGJINNONGGUOSHUYOUXIANZERENGONGSI及图”商标、第9898555号“金农及图”商标、第22381730号“金农商城 WWW.JINNONG.COM.CN及图”商标、第20895024号“农金E宝”商标、第14325249号“农金一号”商标、第21521425号“农金会客厅”商标、第16065207号“农金圈”商标、第30269027A号“农金宝”商标、第16065277号“农金所”商标、第21521444号“农金帮手”商标、第16395118A号“农金所”商标、第16065266号“农金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十九)在组成形式、整体外观、含义、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自愿放弃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六、八、九、十五、十七、十八类似服务上的复审请求。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放弃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六、八、九、十五、十七、十八类似服务上的复审请求,故驳回决定在“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人事管理咨询;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会计;餐馆外卖和送餐的在线预订服务”服务上已生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五在元素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农金及图”与引证商标七“农金航标”、引证商标十“金农商城 WWW.JINNONG.COM.CN及图”、引证商标十一“农金E宝”、引证商标十二“农金一号”、引证商标十三“农金会客厅”、引证商标十四“农金圈”、引证商标十六“农金所”、引证商标十九“农金社”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消费者在隔离状态下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进出口代理、为他人推销、市场营销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九核定使用的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九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尤丽丽
贾玉竹
2023年08月30日
信息标签:农金及图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