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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6686021号“YEAH LADY”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6:10:19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2809号
申请人:杭州俪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年月日-年月日停止受理) 申请人:廖晓林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27日对第56686021号“YEAH LADY”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申请注册了七十余件商标,其大量注册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具有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的一贯恶意,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被申请人抢注的品牌相关介绍等证据。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6月5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12月28日核准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香精油、香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属于商标注册的总则性条款,我局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加以审理。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良影响,是指商标自身的构成要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有消极、负面影响的情形。我局经审理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争议商标存在上述情形,申请人该理由不能成立。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系以伪造申请书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骗取商标注册,或者争议商标申请注册系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蔡婷
张玉广
宋岳茹
2023年08月11日
信息标签:YEAH LADY 商标 杭州俪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