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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5751131号“老君山下的味道”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21:03:01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8811号
申请人:四川长钢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鼎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国强 委托代理人:郑州顺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8月10日对第55751131号“老君山下的味道”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40325419号“老君山及图”商标、第782927号“老君山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种类、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三、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明显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恶意,并非以实际使用为目的,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已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四、争议商标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风味特点,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商标档案信息;
2、产品包装、厂区及生产车间图片;
3、临时劳务派遣协议及相关会议纪要;
4、运输合同、销售合同及发票;
5、宣传单、宣传册及宣传片;
6、产品检测报告;
7、被申请人商标申请信息。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一、“老君山”系客观存在且数量众多的山川名称。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系出于被申请人正当的生产经营需要注册,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品牌已具有相应知名度和影响力。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4月30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1年11月13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茶等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二的申请和注册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核定使用在第30类面条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时,上述引证商标在专用权期限内,权利人均为本案申请人。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系原则性规定,其实质内涵已体现在《商标法》的相关实体条款中,我局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在案证据及案情适用《商标法》相应实体规定进行审理。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做蛋糕用面团”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面条”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均包含“老君山”,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若共同使用在上述类似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茶”等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争议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主要指故意夸大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作用等,从而掩盖了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欺骗消费者,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鉴于在案尚无证据表明争议商标存在上述情形,故本案不能认定争议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口味等特点,缺乏显著性,故本案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申请人虽援引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实体性规定,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注册,在案也无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存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故本案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还援引了《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但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做蛋糕用面团”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高尚
王钒
牛嘉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老君山下的味道 商标 四川长钢房地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