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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3263106号“源健康VT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6:57:40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11276号重审第0000005278号
申请人:浙江单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3]第0000011276号《关于第63263106号“源健康VT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3)京73行初620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为,本案第27186862号“源态健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全部服务上被公告撤销,引证商标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通过会员奖励计划推广他人的商品和服务、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商业咨询、顾问和信息服务、进出口代理、为他人推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为他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服务上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查明:第25021290号“天力管健康源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原因,经商标撤销程序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32、1839期《商标公告》上,故引证商标一、二与申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畅
王小源
刘辰
2023年08月29日
信息标签:源健康VTN 商标 浙江单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