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609535号“云路”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7:43:5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9181号
申请人:深圳云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609535号“云路”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原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与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0917078号“CLOUDWAY”(以下称引证商标)商标的近似。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权利状态均不稳定,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已有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综上,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我局经审理认为,经查询中华英烈网,“云路”为我国烈士姓名,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2023年6月30日,我局向申请人发出《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评审意见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新的申辩意见。申请人的申辩意见认为,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并无抄袭烈士姓名的主观意图,也未指向烈士姓名,更不会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且已有诸多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提交了“云路”汉语词典释义、中华英烈网查询查询、百度查询截图、在先决定书、已注册的包含文字“云路”的商标列表等作为主要证据。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已被商标撤三字[2023]第W004050号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839期《商标公告》。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所采用的文字虽与革命烈士姓名相同,但该文字组合“云路”不仅为申请人企业字号,而且尚有其他含义,如其有作为广东省揭阳市云路镇镇名的含义,亦有“上天之路”“升仙之路”“高山上的路径”等含义,应不致使社会公众将之与革命烈士姓名产生联想,故本案属于对与烈士姓名相同标志保护的例外情形。加之申请人于2023年2月在第42类计算机系统分析等服务上申请的第69445438号“云路科技”商标已在审查程序中获得初步审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申请商标在本案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可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李钊
赵爽
2023年08月31日
信息标签:云路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7113558号“广盛德饲料GUANG SHENG DE SI LIA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