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0726896号“WONDHREREIW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7 09:40:41关于第60726896号“WONDHREREIWR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51436号
申请人:胡延兵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灏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726896号“WONDHREREIW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30950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500553号“WONDERFLOW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外文“WONDHREREIWR”及图形组成,其中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一、二图形设计手法、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整体印象不易区分;且申请商标外文部分与引证商标二字母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相关公众在隔离状态下不易区分,已分别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电炊具;燃气炉;电压力锅(高压锅);电热水壶;空气净化装置;厨房用抽油烟机;淋浴热水器;水净化设备和机器;消毒碗柜;电暖器”商品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电磁炉、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电暖器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共存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暴红侠
段晓梅
贾玉竹
2023年02月24日
信息标签:WONDHREREIWR及图 商标 胡延兵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71750号“ZINGTRE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