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1819386号“菜鸟乡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6 01:10:52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0585号
申请人:菜鸟智能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819386号“菜鸟乡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660500号“菜鸟2村”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22]第W060280号决定予以撤销(见第1819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该决定已产生法律效力,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霖
2023年02月06日
信息标签:菜鸟乡村 商标 菜鸟智能物流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