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51524068号“EBLOUIR”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6 03:39:38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9353号
申请人:安相元 委托代理人:广州驰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黎蓓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1月26日对第51524068号“EBLOUIR”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申请人已经在“笔记本”商品上在先使用争议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二、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1272498号“EBLOUIR”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申请人、被申请人企业信息;2、申请人出货资料及销售合同。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3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8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6类描图纸、笔记本、书籍、印刷出版物、图画、文件夹(文具)、书写工具、绘画材料、模型材料、纸商品上。
2、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已在第9类计算机等商品上取得引证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截止至本案审理时,上述商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3、经查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可知申请人在2018年8月13日之前担任广州市利葆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经理及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申请人提起无效宣告时已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为广州市利葆乐实业有限公司在先销售使用证据,且由查明事实3可知,申请人提起无效宣告申请时已不再担任广州市利葆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经理及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申请人不具有援引《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主体资格,故我局对申请人援引《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的请求依法予以驳回。根据当事人的评审理由、提交的证据以及援引的法律依据,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焦点问题,我局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共存于上述非类似商品上尚不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上述非类似商品上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畅
熊培新
刘辰
2023年02月14日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46194499号“LUOVRUNPING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