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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3839058号“奇芝妙享”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11 06:55:31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8980号
申请人:北大荒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839058号“奇芝妙享”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005691号“奇食妙享”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豆奶(牛奶替代品)、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的)、牛奶制品商品已被商标撤三字[2022]第W081039号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832期《商标公告》。据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1772963号“奇芝妙香 WONDER TAST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于2022年7月27日经核准转让至北大荒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即本案申请人所有(见第1801期《商标公告》)。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李钊
赵爽
2023年03月21日
信息标签:奇芝妙享 商标 北大荒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