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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7461766号“赛冠ZEREX ”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06:43:02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6674号
申请人:胜牌许可和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陈韵云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雅福栋(北京)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12月03日对第37461766号“赛冠ZEREX ”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第3445484号“ZEREX”商标、第3445483号“ZEREX”商标、第4526710号“超冠”商标、第5623428号“星冠”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拉远产生误认。四、被申请人作为同行业从业者,除抄袭了申请人在先商标、在先著作权,还抄袭了根据申请人赞助的赛车的汽车玩具模型包装盒,且被申请人所注册的商标绝大多数均为对他人在先知名商标的抄袭,应视为是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行为。综上,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光盘证据:
1.相关介绍;
2.相关企业信息;
3.相关宣传、报道、使用资料;
4.审计报告;
5.所获荣誉;
6.申请人名下商标信息;
7.相关决定、裁定、判决;
8.被申请人网站截图;
9.相关商标品牌介绍;
10.作品登记证书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争议商标的注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相关裁定等。
申请人提交了相关质证意见。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4月12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于2021年3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类润滑油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至四初步审定日期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期,核定使用在第1类防冻剂、第3类清洁制剂、第4类润滑剂等商品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3、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五十余件商标,其中包括第13552619号“特斯拉”商标、第10489236号“燕山石化”商标、第12422003号“H”商标、第30838080号“现代保外”商标等。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为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属于程序条款,《商标法》第七条属于总则性规定,在《商标法》实体条款中已有体现,本案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争议商标标识与引证商标三、四标识尚可区分,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将“赛冠ZEREX ”标识或与之近似的标识使用在润滑油等商品或与之类似的商品上,并使之具有一定影响,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是指商标对其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形。本案中,争议商标并不存在上述情形,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根据我局查明事实3可知,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五十余件商标,除争议商标外,还包括第13552619号“特斯拉”商标、第10489236号“燕山石化”商标、第12422003号“H”商标、第30838080号“现代保外”商标等多件与他人在汽车、化工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相近的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已超出了正常的使用需要,且在本案中并未提交其商标使用证据或对其注册上述商标的意图及商标设计来源作出合理解释说明,且有明显的攀附他商标的意图。鉴于申请人不正当注册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秩序,其申请注册早于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硙
李焱
马媛媛
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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