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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9699205号“柯莱安KLAIAN”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20:02:12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2782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武汉浩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晶化成半导体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9699205号“柯莱安KLAIAN”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29713号决定,于2022年10月0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撤三字[2022]第Y029713号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向我局提交复审商标在2019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以下称指定期间)内在第11类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部分有效,复审商标在“通风罩”等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消毒设备;消毒碗柜”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在“消毒设备;消毒碗柜”商品上已被我局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22)第W069964号撤销决定书决定予以撤销,申请人并未针对该撤销决定申请撤销复审,该撤销决定已生效(详见2022年12月6日第1818期《商标公告》)。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的复审商品,即上述“消毒设备;消毒碗柜”商品已被另案撤销决定书决定予以撤销,故本案无继续审理之必要,应予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王鹏
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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