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5542223号“BODEG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21:40:2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3769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轻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贸读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542223号“BODEG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在“电酒窖、灯、厨房用抽油烟机、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空调设备、风扇(空气调节)、电暖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仅请求对申请商标指定的“制冰机、烟草冷却装置、冷藏箱、冷藏柜、制冰淇淋机、车载冰箱、饮料冷却装置”商品提起复审申请。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454034号“BOMEGA”商标、第14574371号“BONEGA”商标、第45881679号“BONEGA”商标、第6939105号“BODER”商标、第42987521号“BODER”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三、五、六)不存在权利冲突。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613523号“Bodig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已被提起撤销申请。3、申请商标放弃在“电酒窖”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使用在其他商品上不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也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因此,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综上,申请人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并最终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引证商标四状态证据;2、商标使用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四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其在“冷藏展示柜、电酒窖、冰箱”商品上的注册,其现有效注册商品为“淋浴热水器、消毒碗柜、照明器械及装置、燃气炉、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壁炉(家用)、电暖器”。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明示放弃申请商标在“电酒窖、灯、厨房用抽油烟机、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空调设备、风扇(空气调节)、电暖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我局关于该部分商品的驳回决定已经生效,本案复审商品仅限于除“电酒窖、灯、厨房用抽油烟机、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空调设备、风扇(空气调节)、电暖器”商品之外的其余商品,为便于评述,下文我局将这些商品称为“复审商品”。
申请商标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五、六核定使用商品及引证商标四现有效注册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BODEGA”可译为“酒窖”,使用在其复审的冷藏柜等商品上整体具有一定显著性,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但是,申请商标“BODEGA”使用在其复审的“冷藏柜”等全部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种类等特点产生误认,申请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申请人的使用不能改变该标志不宜用作商标的状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韦萍
王海滨
庞婷
2023年07月31日
信息标签:[db:tag]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51783250号“巡洋舰XUN YANG JIAN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