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及图(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我局作出的《商标撤销决定书》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书》已生效(详见第1849期《商标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我局予以撤销,故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黄旭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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