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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0350557号“PNDA”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11:22:59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06333号
申请人:普拉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闪电运动有限公司 国内接收人:胡泊
国内接收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号院号楼层
申请人于2022年07月05日对第50350557号“PNDA”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是世界知名的顶级奢侈品集团。争议商标与在先申请注册的第G650695号“PRADA及图”商标、第G660545号“PRADA及图”商标、第20901614号“PRAD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的引证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争议商标系对申请人商标的恶意复制、摹仿。被申请人的董事胡修爽为争议商标代理机构亚太名典(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监事,系专业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系采用了不正当手段进行了注册。综上,请求我局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商标信息;关于申请人、“PRADA普拉达”品牌的介绍;网络报道;申请人商标在中国的注册保护情况;审计报告;媒体报道;宣传推广材料;所获荣誉和奖项;被申请人恶意资料、相关裁定文件等证据。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一、争议商标由本案被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2日申请注册,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后,被提起异议,我局作出《异议决定书》认为申请人异议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于2022年4月21日予以核准注册。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T恤衫;童装;内衣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31年6月20日。
二、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引证商标一至三已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时至本案审理之时,商标专有权属本案申请人所有,以上引证商标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三、申请人作为商标申请人,共申请注册了119件商标,其中包含了“CHAHFI”、“乐丫小黄鸭”、多件与他人知名标识相近似的“图形”商标。
我局认为,结合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结为:
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尚有一定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综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的情形。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有一定差别,不构成复制、摹仿、翻译,故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易误导公众,致使申请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三、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依据我局前述查明的事实,被申请人除本案争议商标外,共申请注册了119件商标,其中包含了“CHAHFI”、“乐丫小黄鸭”、多件与他人商业标识相近似的“图形”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其中多件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或较高知名度的商业标识相近似。被申请人既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有使用商标的真实意图,也未能提供其商标的合理出处,其注册目的难谓正当。鉴于被申请人此种申请注册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或较高知名度的商业标识相近似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秩序,故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四、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所指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被申请人其属于《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该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另外,申请人称争议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争议商标已适用其他条款予以保护,故对于申请人的该主张,我局不予单独评述。《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条款,在《商标法》其他条款中已有体现,对申请人依该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理由,我局在前文中已适用《商标法》其他条款进行评审,在此不予赘述。申请人提出的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不予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柴玲
张玉广
卢榆
2023年07月24日
信息标签:P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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