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52275116号“薇娅 viy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18:04:16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3173号
申请人:黄薇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2275116号“薇娅 viy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经对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0815415号商标、第36764182号商标、第29689121号商标、第2968607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提出无效宣告。引证商标二已被宣告无效。申请商标经过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淘宝直播间公证书、宣传报道、所获荣誉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二、四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引证商标三仍为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游戏器具、游戏机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三年并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与引证商标三相区分的显著性。鉴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运动用球、钓鱼用具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上述非类似商品上准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运动用球、钓鱼用具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宋岳茹
张玉广
蔡婷
2023年08月09日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22620613号“五邑人家WU YI REN JIA”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