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46399930号“尚品宅配”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20:31:18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220616号重审第0000004795号
申请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黄金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220616号《关于第46399930号“尚品宅配”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3)京73行初34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第4352830号“尚品坊”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在全部核定商品上被公告撤销。根据本案查明事实,本案唯一的引证商标已被公告撤销,引证商标二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4708817号“尚品饰配”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注册审查中被驳回;第8156810号“尚品饰家ACCESORYAR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于2021年7月6日有效期满,且未予续展。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引证商标一至三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邢妍
肖琦
赵秀辉
2023年08月09日
信息标签:尚品宅配 商标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