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4838820号“省丹优好孩子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22:26:02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0642号
申请人:丹阳市好孩子幼儿园 委托代理人:北京盛凡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838820号“省丹优好孩子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复审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459653号“扶娃及图”商标、第14045078号“小泳将及图”商标、第23336494号图形商标、第4111948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近似商标。存在类似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阶段向我局提交了使用宣传及获奖材料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夏
解林江
孙志权
2023年08月16日
信息标签:省丹优好孩子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