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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8640875号“STAMPS.COM”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03:04:37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4627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奥克坦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马库斯·安德烈亚斯·蒂斯
申请人因第18640875号“STAMPS.COM”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31608号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百科截图、官网截图、网店商品展示页截图、网店软件下载及说明截图等证据不能证明其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故复审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自复审商标注册后申请人一直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商品上使用复审商标;申请人是一家基于网络平台的邮资解决方案的领先服务提供商,客户可以通过在线的网络平台购买和打印邮资,申请人与多家公司均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在消费者中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申请人提供的STAMPS.COM平台本身就是一个计算机网络平台,申请人还在官网上提供了专门的计算机软件下载路径,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使用;撤销三年不使用制度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或惩罚性措施,而是防止闲置浪费商标资源和促进商标发挥实际作用的制度。故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维基百科关于申请人的介绍资料;
2、申请人官网资料、网络商店首页;
3、百度上“STAMPS.COM”的结果页面;
4、其他网络报道及我国国家邮政局的新闻资料。
为查明案件事实,我局调取了相关卷宗,经查,申请人在撤销阶段提交的证据与复审阶段向我局提交的证据基本相同。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邮票在线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于2017年1月28日获准注册,专用权止于2027年1月27日。经核准,复审商标所有人名义于2022年9月13日变更为奥克坦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于2019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是否在核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本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3为网络检索及申请人官网资料,上述证据并未显示明确的证据形成时间,虽然申请人官网显示“STAMPS.COM”19.0版本有针对2022年4月3日生效的USPS费率变更的最新修复和增强功能,但并无其他证据佐证该APP的下载、使用等情况,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的三年期限内在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的使用情况;证据4为其他网站对于申请人的介绍资料,该部分资料是将“STAMPS.COM”作为申请人原来的字号进行报道,并非申请人将“STAMPS.COM”作为商标使用在复审商品上的证据。故综合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于2019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在核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苑雪梅
常兆莉
2023年08月11日
信息标签:STAMP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