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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0086158号“雪都珍珠山”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06:41:57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7483号
申请人:黑龙江珍珠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哈尔滨茂健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紫都(北京)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7月01日对第60086158号“雪都珍珠山”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43600962号“珍珠山ZHENZHUSHAN及图”商标、第1595176号“珍珠山zhen zhu sha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珍珠山”品牌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商标的恶意复制、摹仿。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珍珠山”在先商号权。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属于相同地域、相同行业的竞争者,其知晓申请人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及质量产生混淆误认,造成市场混乱,扰乱商标注册秩序,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请求宣传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官网及相关介绍资料、产品包装图片、荣誉资质证书、参展及相关宣传证据、加工及供货合同、线上平台销售证据。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申请人没有恶意模仿行为,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独创,经使用宣传已与被申请人建立唯一联系,没有造成不良影响。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提交了质证意见,并坚持其申请理由。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6日申请注册,于2022年4月21日核定使用在第29类“腐竹;木耳;干食用菌;加工过的坚果;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腌制蔬菜;干蔬菜;咸菜;酱菜;蛋”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二为申请人名下有效在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9类木耳、豆腐制品、干蔬菜、风肠、加工过的坚果等商品上。
上述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主张的《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为总则性条款规定,本案根据当事人具体理由、请求、查明事实及商标法具体条款规定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雪都珍珠山”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二显著识读文字“珍珠山”,整体含义无明显区分,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腐竹、木耳等商品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豆腐制品、木耳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前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并存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蛋”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争议商标在前述非类似商品上与各引证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二、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主张的商号尚未构成相同或基本相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所主张的在先商号权,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商号权之情形。
另,《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后半段是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人商标在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蛋”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被申请人与其之间存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其他关系,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该条款所指情形。
四、争议商标本身不属于欺骗性标志,不会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亦不会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故争议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所指情形。此外,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申请人其他理由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蛋”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戴艳
刘盈盈
赵玉红
2023年08月14日
信息标签:雪都珍珠山 商标 黑龙江珍珠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