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5689534号“VA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07:38:5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6833号
申请人:深圳视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龙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689534号“VA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039763号“华泽VATS”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见第1853期《商标公告》。据此,该商标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海珍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VAT 商标 深圳视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