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829708号“头医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12:03:39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4591号
申请人:中民泰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必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829708号“头医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246056号“头壹号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在“头发移植;为残障人士提供医疗咨询”服务上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其在上述服务上的注册已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撤销决定书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医院”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理发”等服务在服务的内容、方式、目的、对象等方面有所差异,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 静
张蕾
翟晶晶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头医号 商标 中民泰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