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817968号“东苔纯粮液 东苔 粮酒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16:27:09关于第67817968号“东苔纯粮液 东苔 粮酒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9388号
申请人:昆山锦诚秀地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起诺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817968号“东苔纯粮液 东苔 粮酒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并不会造成误认。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218110号“茗阳阁及图”商标、第93954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的整体构成、外观及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并在使用中获得了显著性,不会与引证商标相混淆。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的整体构成、呼叫及含义等方面有一定区别,在隔离比对的情况下,相关公众施以普通注意力即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文字“东苔纯粮液 东苔 粮酒”,使用在指定的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对象或者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故申请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使用中具有整体特定含义,从而消减了消费者误认的可能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中博
张苏明
张 颖
2023年08月18日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7046044号“P448 You Can Surf Lat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