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463564号“圣泰SHENGTA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17:28:55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0945号
申请人:山东圣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济宁市天嘉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463564号“圣泰SHENGTA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日,我局引证的第22241261号“圣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室内装潢修理”服务上已被我局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引证商标现为“造船;运载工具保养服务;运载工具清洁服务;消毒;灭鼠;灭害虫(非农业目的);磨刀;维修电力线路”服务上的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引证商标现核定使用服务不属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不致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二者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任航
马静
张晓萌
2023年08月28日
信息标签:圣泰SHENGTAI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