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806685号“人生规划”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20:53:07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4389号
申请人:四川叁一九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成都市志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806685号“人生规划”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人生规划”是申请人精心设计的原创商标,具有明显的识别性和显著性。经过申请人长期的推广和宣传,已经与申请人企业建立了指向性联系,完全能够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于申请人,具备了商标应有的识别作用。存在许多同申请人类似的情况的商标在先核准注册。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产品图片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人生规划”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因此,申请商标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其他商标注册的情形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取得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少文
李雅楠
刘胤颖
2023年08月29日
信息标签:人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