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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2804684号“丹霜 好柿常在 PERSIMMO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4 21:40:40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1379号
申请人: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804684号“丹霜 好柿常在 PERSIMM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长期聚焦于水果领域的龙头企业,是链接全球核心水果资源、提供全渠道专业服务的平台型企业,旗下佳沃蓝莓、佳沃榴莲、佳沃车厘子、佳沃椰青、欢乐果园等已成为消费者喜爱品牌。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性特征,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申请商标在第31类“新鲜柿子”商品上已获准注册,根据审查一致性原则,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丹霜 好柿常在 PERSIMMON”置于图形设计中,申请商标整体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任航
马静
张晓萌
2023年08月28日
信息标签:丹霜 好柿常在 PERSIMMON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