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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7964942号“评酒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2:13:54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4739号
申请人:湖南评酒新媒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灏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964942号“评酒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原创,其申请注册在第9类指定商品上,具有自身的可识别性,完全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网站及联网备案信息、官方账号推送信息截图、百度百科介绍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评酒网”使用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少文
李雅楠
刘胤颖
2023年08月29日
信息标签:评酒网 商标 湖南评酒新媒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