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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注册第1666251号“BECKHAM LUXURY LINEN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4:30:57关于国际注册第1666251号“BECKHAM LUXURY
LINEN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2502号
申请人:25 THRASIO TWENTY FIVE,INC.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66251号“BECKHAM LUXURY LINEN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与足球球星贝克汉姆签订协议,贝克汉姆已经出具同意书,同意申请人在第20类商品上注册、使用申请商标。上述《同意书》正在进行公证认证,申请人请求暂缓审理本案。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了David ROBERT JOSEPH Beckham(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护照号为124321538)出具的经公证认证的《同意书》原件及中文翻译。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已经提交证据证明,前足球运动员大卫•贝克汉姆(全名:David ROBERT JOSEPH Beckham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同意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以及使用,指定商品为第20类枕头。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误认,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徐杭
张红霞
卓慧
2023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