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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6376467号“BEBECOM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6:00:21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8677号
申请人:博才康济(上海)人才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376467号“BEBECOM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申请人明确放弃申请商标在“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上的复审申请,故在该项服务上驳回通知已生效。
2、第11386947号“2BECOME1”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4262070号“再变@BECO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3057773号“BEBECO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经撤销决定予以撤销,现撤销决定已生效,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与第48693256号“BECO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马静雯
田益民
梁宇
2023年08月18日
信息标签:BEBECOME 商标 博才康济(上海)人才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