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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0975189号“小布”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7:14:12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7871号
申请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975189号“小布”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书中引证的第28132834号“小布B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24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崔天恩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小布 商标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