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3559403号“卤鼎记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9:19:16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3281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蔡发庆 委托代理人:成都君之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3559403号“卤鼎记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39228号决定,于2022年12月2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的使用证据不能证明其于指定三年期间内在死家禽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复审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业使用,复审商标已具有一定影响力。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继续有效。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形式):1、店铺照片;2、四川烹饪食客期刊摘页;3、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4、产品外包装及实物照片;5、结账单;6、商业发票;7、核定定额通知书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徐爱国于2003年5月19日申请注册,并于2004年11月28日获准注册,经续展专用期至2024年11月27日,核定使用在第29类死家禽等商品上。该商标于2009年4月经我局核准转让于蔡发庆。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中,涉案指定期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故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我局认为,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申请人在案证据1为自制证据;证据2、3形成时间不在指定三年期间内;证据4为无形成时间的自制证据;5、证据5非复审商标的商业使用证据;证据6发票中所载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餐饮服务*餐饮费”,非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商业使用证据;证据7为纳税信息,非复审商标的商业使用证据。本案缺乏商品销售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等有效商业使用证据佐证在指定三年期间内标注有复审商标的死家禽等复审商品已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进行了销售。综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2019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内在死家禽等复审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韩蓄
王小源
赵焕菲
2023年08月23日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19269255号“南工北匠 工匠 匠GONG JIANG及图”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 关于第63049602号“印象市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748692号“转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14081号“云农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481791号“玖恒臻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087143号“Homie Mad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9153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0800号“CAT'S RO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231288号“彩卷糖”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44102560号“东方灵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