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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2864186号“皇饭饭”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20:13:56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6817号
申请人:杭州皇饭儿王润兴酒楼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云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吕中强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03日对第52864186号“皇饭饭”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第43890058A号“皇饭儿”商标、第44639949号“皇饭儿”商标、第46460576号“皇饭儿”商标、第3130259号“皇饭儿”商标、第44648829号“皇饭儿”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构成了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2、争议商标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字号权。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地域相同,对申请人及其商标理应知晓。被申请人注册商标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具有囤积、抢注商标的恶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4、争议商标为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及其商标知名度证据;
2、申请人所获证书;
3、“皇饭儿”商标介绍资料、宣传使用证据;
4、被申请人商标注册情况;
5、商标授权说明、关于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授权证明。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及相关材料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01月09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1年09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粽子;加工过的谷物;米粉(条状);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粉条;咖啡;茶叶;糖;蜂蜜;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至五申请时间和注册时间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茶;蜂蜜;糕点;粽子;面条;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糖;小麦淀粉等商品上。引证商标四、五核定使用在第43类备办宴席;咖啡馆等服务上。引证商标一至三、五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引证商标四为屠荣生名下有效注册商标。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5,我局对申请人据引引证商标四对争议商标提出《商标法》第三十条主张的主体资格予以认可。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及当事人的证据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1、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加工过的谷物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咖啡、蜂蜜等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或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密切关联。争议商标“皇饭饭”与引证商标一至三“皇饭儿”文字构成相近。并且,在案证据可以证明申请人“皇饭儿”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在上述商品上并存,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加工过的谷物等商品与引证商标四、五核定使用的备办宴席、咖啡馆等服务行业差距明显,不属于类似商品/服务。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四、五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2、申请人援引《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规定所提出的具体事实和理由仍指其在先申请的引证商标,而并非上述两规定所调整的未注册商标。相关权利冲突我局已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审理,不再赘述。
3、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在先字号权予以保护应当以系争商标与该字号相同或高度近似为条件。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字号在文字构成上尚未构成高度近似,因此,难以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字号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保护其他在先权利的相关规定。
4、《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调整的是商标标识本身对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有不良影响的情形,争议商标中“皇”字的笔画尚不致误导公众,争议商标标识亦不存在其他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争议商标不属于该项规定所指情形。
5、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另,《商标法》第七条为原则性规定,《商标法》第九条为总则性规定,其内容已体现在商标法具体条款中,我局已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相应的具体条款进行审理,不再对上述规定单独另行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潇文
凃嘉雯
徐瑛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皇饭饭 商标 杭州皇饭儿王润兴酒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