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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4254886号“三番SOME FUN COFFE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22:05:53关于第64254886号“三番SOME FUN COFFE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0683号
申请人:毛学伟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254886号“三番SOME FUN COFFE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472170号“正味三番 三番”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3706998号“三番茶楼”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2281695号“三番一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二已被我局驳回注册申请,驳回复审决定已生效。该引证商标不再构成本案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咖啡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三分别核定使用的咖啡馆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的显著认读汉字部分“三番”与引证商标一、三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及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尤宏岩
刘浩
牛三毛
2023年08月25日
信息标签:三番SOME FUN COFFEE 商标 毛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