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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6240353号“DR.MAZHICUI”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6 16:17:04关于第56240353号“DR.MAZHICUI”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0478号
申请人:马赫汀博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呼和浩特市蒙嫒整形美容研究院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22日对第56240353号“DR.MAZHICUI”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9471511号“DR.MARTEN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2639090号 “MARTEN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5693359号“马丁 DR.MARTEN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国际注册第575311号“DR.MARTENS”商标(25类,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国际注册第584207号“DR.MARTENS”商标(25类,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9837933号“DR.MARTENS DR.MARTEN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2.申请人请求认定引证商标四、引证商标五及国际注册第610086号“DOC MARTEN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为“鞋”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翻译,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会误导公众,损害申请人利益。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之间具有委托、代理或其他合作关系。4..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5.被申请人具有傍名牌、搭便车的恶意,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易导致消费者的误认,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中文官方网站首页截图;
2、百度百科等网络平台对申请人及其产品介绍;
3、申请人“DR.MARTENS”品牌在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上的广告宣传资料及报道、产品图片、销售单据、店面照片等;
4、在先裁定、判决等;
5、其他证据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5月20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1年12月28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会计;工商管理辅助;广告;人员招收;自动售货机出租;无线电和电视广告代理提供的广告服务;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为商业或广告目的汇编信息索引;户外广告;化妆品、香水和美容产品市场的调查研究”服务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至七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或领土延伸保护至中国,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引证商标二至七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现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规定,其具体内容已体现在相关实体条款中,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的字母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可以区分,未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与引证商标三至六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四、五、七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亦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对其的复制、摹仿,故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对于在先商号权的保护以争议商标与他人在先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为前提。本案中,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号文字构成尚有差异,还达不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程度。因此,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申请人在先商号权的损害。
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申请人其他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双双
徐辉
贾秋实
2023年07月26日
信息标签:DR.MAZHICUI 商标 马赫汀博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