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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7613168号“博罗顶诺 BORAL TOPNU”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07:43:21关于第37613168号“博罗顶诺 BORAL TOPNU”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1215号
申请人:可耐福石膏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芜湖天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红泰狼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29日对第37613168号“博罗顶诺 BORAL TOPNU”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无效宣告程序宣告无效,无效宣告裁定现已生效,无效公告刊登在2023年5月27日第1841期《商标公告》上,争议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