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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注册第1659474号“OCU AIDYL”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08:36:37关于国际注册第1659474号“OCU AIDYL”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0576号
委托代理人:高林睿阁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59474号“OCU AIDY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光盘)翻译类证据等。
经复审认为,被驳回的商品及服务在英文原文中包含代币、赌博词汇,属于不被我国接受的商品及服务,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服务上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第41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马霄宇
李晶
冯洪玲
2023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