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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7395450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3:31:14关于第67395450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6267号
申请人:美国马球协会 委托代理人:广州鸿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39545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在也门共和国已获准注册。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在也门共和国的商标注册证及翻译件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提交了在也门共和国申请注册申请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故视为也门共和国同意申请人申请注册申请商标,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颖
田园
宋甜
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