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7928106号“贡酒 才都贡酒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3:53:24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5173号
申请人:抚州才都贡酒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鼎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定州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928106号“贡酒 才都贡酒”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24453683号“杜乡 DU XIANG及图”商标、第17627486号“成海熙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庞婷
侯文健
高丽丹
2023年08月18日
信息标签:贡酒 才都贡酒及图 商标 抚州才都贡酒酒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