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898640号“温小象健康馆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4:06:27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5970号
申请人:杭州盈飞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898640号“温小象健康馆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121386号“博雅安亲ANGEL BOYA”商标、第24379931号“蓝象生活及图”商标、第15096762号“好想要及图”商标、第46686797号“芯象SINSAM及图”商标、第55757835号“象舞创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孟伊娜
孙萍
庞敏
2023年08月24日
信息标签:温小象健康馆及图 商标 杭州盈飞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