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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注册第1609045号“ESTRELLA GALIC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4:31:44关于国际注册第1609045号“ESTRELLA
GALIC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265294号重审第0000004914号
申请人:HIJOS DE RIVERA,S.A.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0000265294号《关于国际注册第1609045号“ESTRELLA GALIC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3)京73行初779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为,本案中,申请商标由六角星图形、外文部分“ESTRELLA GALICIA”及黑红间隔的图形背景构成的图文组合商标。虽然申请商标包含的“GALICIA”可译为“加利西亚”,属于中国相关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该地名文字仅为申请商标的一部分,“ESTRELLA”、六角星图形等构成要素的加入,使得申请商标整体上不具有地名“GALICIA”的直接指向关系。因此,申请商标整体上可以与地名“GALICIA”相区分。故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先注册有相同商标,且申请商标已在其他国家成功注册。申请商标中“GALICIA”为申请人真实所在地,不会造成误认。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使用宣传等材料。
经复审认为,执行上述生效判决,申请商标在指定商品上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刘畅
王小源
刘辰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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