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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4693236号“外来人员 WHITELIGHT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4:35:19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7132号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693236号“外来人员 WHITELIGHT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指定商品之间并无直接的、必然的、密切联系,未直接表明商品的使用对象等特点,经查,已有类似商标获准注册。申请人请求对裁文不予公开。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外来”、“人员”的百度汉语释义、“WHITE”、“LIGHTS”英文释义、在先类似商标信息。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使用对象等特点,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或当然依据。关于申请人主张因本案情形涉及到申请人的商业秘密,不宜对外公开,请求对本案裁定文书不予公开的主张。经审查,我局认为,本案并不存在不宜公开的特殊情形,为进一步增强商标评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的该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石甜甜
苑雪梅
常兆莉
2023年08月24日
信息标签:外来人员 WHITEL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