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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9980233号“华美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14:40:05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8744号
申请人:华美达国际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华美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7月25日对第49980233号“华美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华美达”、“RAMADA”商标经过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277384号“華美達”商标、第1774856号“华美达”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申请人引证商标一、二的复制、摹仿,请求认定引证商标一、二为驰名商标。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字号权。四、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主观恶意,属于不正当竞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华美达”、 “Ramada”酒店介绍资料;申请人在中国开设华美达连锁酒店情况;申请人及其下设酒店运营情况;申请人“华美达”、 “Ramada”酒店宣传证据;申请人“华美达”、 “Ramada”酒店知名度及所获荣誉证据;申请人注册商标信息;国家图书馆检索资料;在先案例及相关裁定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9月23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3月20日初步审定,指定使用在第37类清洁建筑物(内部)、清洁窗户、贴墙纸、清洁建筑物(外表面)、清扫街道服务上。初审公告期内,申请人提出异议,2022年5月21日被核准注册。注册公告刊登在1792期《商标公告》上。
2、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已在第37类餐馆等服务上取得引证商标一、二商标专用权。截止至本案审理时,上述商标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条款,我局将适用《商标法》的具体条款审理本案。根据当事人的评审理由、提交的证据以及援引的法律依据,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全部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双方商标共存于上述非类似服务上尚不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上述非类似服务上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焦点问题二,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难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其引证商标一、二经使用宣传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且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清洁建筑物(内部)等服务与申请人所称其据以知名的旅馆服务行业跨度较大,关联性较弱,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尚不易误导公众,致使申请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本案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所指之情形。
关于焦点问题三,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基本为在酒店服务上的使用宣传证据,尚难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其“华美达”字号在清洁建筑物(内部)等服务上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会使相关公众将之与申请人字号相联系,进而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损害申请人的字号权,故本案不能认定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申请人援引《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但本案并无充分证据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上述禁止性规定。
另外,我局经评审认为,尚无充分理由可以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相关主张依法不能成立。亦无充分证据表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畅
王小源
刘辰
2023年08月16日
信息标签:华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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